男子购置二手新能源车里程欺诈案引发法律争议
在四川乐山,张先生花费58800元购买了一辆二手新能源轿车。购车时,表显里程显示为2.8万公里,但在后续洗车时,他意外在前挡风玻璃上发现一张保养提示贴,标明的保养里程竟然为8万多公里。经过司法鉴定,该车的实际行驶里程被确认达到97899.12公里。张先生因此认为二手车商构成消费欺诈,向法院提出“退一赔三”的要求。
一审法院判决认为,车辆确实为调表车,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经营者对于调表一事是明知的,未支持张先生的三倍赔偿请求,最终决定双方互返车辆及购车款。对此,张先生感到不满,上诉至二审,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,争议的焦点集中在经营者是否构成欺诈及购车款是否应全额退还。
张先生的购车经历始于2025年11月14日,他和家人在刘某明经营的“永源二手车”店选购车辆。张先生表示他明确要求购买一辆2020年以后、行驶里程在5万公里以内的合资车型。刘某明向其推荐了一台别克微蓝6新能源二手车,声称该车在2023年上牌,行驶里程仅2.8万公里,车况良好。经过多次确认刘某明坚称里程无误,张先生最终签订了《旧机动车买卖合同书》,并通过转账及旧车抵扣方式支付完毕,车辆完成了过户。
然而,2025年12月7日,当张先生前往洗车店时,洗车工人在清洗过程中发现了前挡风玻璃上的保养提示贴,上面的里程数字与仪表盘的显示相差悬殊。随后,张先生前往别克4S店进行检测,结果显示车辆的实际里程已达到9万公里以上。在确认车辆真实里程后,张先生尝试与刘某明协商解决,但未能达成一致,只能选择司法途径。
2026年1月5日,张先生向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撤销买卖合同,要求退还购车款并赔偿三倍车款以及相关费用。法院在审理中通过司法鉴定确认了车辆的调表行为,但因证据不足未支持三倍赔偿的要求,最终判决刘某明退还54300元购车款,而张先生需归还车辆;而鉴定费和部分保全费也由刘某明承担。
对此不满的张先生提出上诉,要求二审法院重新判决,认定违法行为构成欺诈,支持全额退还购车款及相关费用。张先生认为刘某明作为二手车商,理应对车辆的真实里程负责,但其并没有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核查,属于消极隐瞒信息。刘某明则辩称购得车辆时仅看到表显里程,并不知情,因此不构成故意欺诈。案件的审理仍在继续,双方各执一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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